目前武警已经从政府和军委双管,变为中央军委直属,因此也只有中央军委及其下属的武警部队总部,可以指挥调动武警部队。
这是2018年武警体制改革之后决定的,而地方政府当中的省公安厅厅长,已经没有任何权力调动、指挥武警部队了。
不过这也说明,在此之前公安厅厅长可以调动指挥武警部队。
公安厅厅长之前为何可以指挥武警部队?
这并非是由于公安厅厅长本身的职权有多大,而是因为其代表政府部门及公安系统中省厅一级的指挥权限,背后是之前政府对武警部队领导权力的体现。
在中央层面除了中央军委,国务院领导全国武警部队,具体指挥由公安部长担任第一政委实现。
相应的在地方政府层面,省公安厅厅长兼任地方武警总队第一政委,地级市公安局局长兼任武警支队第一政委。
从而指挥相应的总队、支队,更好的配合地方公安工作。
地方和公安系统指挥武警部队的制度为何要取消?
为了改变一直以来武警部队所实行的“国务院、军委”双重管理体制。
对于作为我国现役武装力量之一的武警部队而言,将其明确为中央军委直接领导的军事力量。
不仅能够明确减少指挥混乱的状况,避免双重指挥、多头指挥等不利于部队行动的指挥方式,同时也能够避免地方潜在的胡乱调动风险。
进一步明确区别军人和警察的身份,武警部队虽然被称之为警,但本质是军人。
武警部队之前为何会形成双重管理模式?重新纳入军委直接管理,是否会影响其履行职能?
这是因为武警部队的核心虽然最早就来自于解放军,是最初为了保卫中央机关和首都警卫任务而设置的公安中央总队。
但成立之后就划归公安部管辖,之后也历经了多次改名转隶,变为公安军、公安部队等称呼。
最终到改革成为武警部队期间,以及延续到2018年武警体制改革之前。
绝大部分时候都是遵循的中央军委和国务院的双重领导体制,因而和公安部门有脱不开的关系。
武警改革是否会影响公安部门的工作?
武警部队在正式成立之后,是纳入了大量非作战部队编制的,进而形成了8大警种。其中曾列入武警序列的公安现役部队有公安消防、边防和警卫三大警种。
改革后,后两者转隶到了公安部门旗下,成为真正的警察,反而有利于公安部门的统一指挥。
而消防部队则因为其应急救援的专业特殊性,被转隶到了新设立的国家应急管理部。
至于其他也被转隶的水电、黄金以及森林等警种,本身与公安部门的业务就不太相关。如果说确有影响的,可能就是地方武警总队和公安厅厅长之间的配合。
公安厅厅长在特殊情况下如何与武警合作?
如今不能直接调动武警部队,地方公安部门和武警部队之间,可以建立任务需求和工作协调机制。
必要情况下可以向武警部队提出支援请求,由武警部队进行危机评估并决定是否出动。
如果确实事态紧急,武警部队会采取边行动边报告的方式,向武警总部和中央军委请示,同时也能实现速响应,不影响任务执行。
参考资料:
百度百科,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
https://baike.baidu.com/item/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/238836
中国军网,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,历史上有过哪些体制调整?
http://www.81.cn/gfbmap/content/2018-01/04/content_196140.htm